(原标题:东莞市大朗福良百货店被罚款0.23635万元)杠杆和爆仓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大朗福良百货店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0.23635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8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朱广洪(19110052206)、郭志峰(19110052190)等向现场负责人方三容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检查东莞市大朗镇黎贝岭村贝丽路8号4-5铺东莞市大朗福良百货店经营场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当事人经营的芙蓉王(硬)、双喜(硬经典1906)、白沙(硬)等24个品种共133条卷烟。当事人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为:441900186570),但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
东莞市大朗福良百货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规行为。决定如下:处以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23635元10%的罚款2363.5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杠杆和爆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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